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【资料图】
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
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,根据《公司法》
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
《证券
公司治理准则》
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
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
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》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件,能够胜任公司副总裁的职责要求。
独立董事:王勇、浦伟光、任永平、殷俊明、刘运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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